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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18年选派干部服务 “五个一线”工作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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于做好2018年选派干部服务

“五个一线”工作的通知

 

各县、区党委组织部,辽源经济开发区党工委,市直各党组(党委):

根据市委《关于加强和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实施意见》及《选派干部到基层一线挂职制度》的相关要求,现就做好2018年选派干部服务“五个一线”工作通知如下:

    一、选派目的

   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、各级组织部长会议精神,突出“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”这条工作主线,注重在基层一线和困难艰苦的地方培养锻炼年轻干部,始终把开展选派干部服务“五个一线”作为服务我市创新转型发展大局、培养锻炼干部实践能力的重要载体,有计划、有针对性地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和后备干部到改革发展主战场、维护稳定第一线和服务群众最前沿加强实践锻炼,促进干部拓宽视野、丰富阅历、提高能力、锤炼作风,加快成长成熟,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执政骨干队伍储备人才。

    二、选派条件

选派干部要牢固树立“四个意识”,坚定“四个自信”,有较强的事业心、责任心,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、专业能力以及实际工作能力;综合素质高,适应能力强,勤于学习、善于思考,有良好的工作作风;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的、缺少基层领导经历或需要重点培养锻炼的后备干部和优秀年轻干部。

    三、选派时间

    选派期从2018年4月开始,到2019年4月结束。

       四、工作职责

(一)服务“扶贫一线”工作职责

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:认真学习相关业务,熟练掌握脱贫攻坚工作相关文件制度要求;根据年度目标任务,制定脱贫攻坚计划;强化宣传报道,刊发工作简报;牵头做好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迎检工作,做好对县(区)脱贫攻坚督查工作。

“第一书记”:带领村“两委”成员开展工作,在建强基层组织、推动精准扶贫、为民办事服务、提升治理水平方面发挥积极作用。

(二)服务“经济一线”工作职责

经济部门:认真学习掌握招商引资相关业务知识,主动了解国家产业政策,充分发挥自身优势,积极参与我市重点项目建设和我市对外招商引资工作,做好相关服务工作,大力宣传和推介辽源。

重点项目:配合项目单位,协调解决好立项、审批、建设和管理中遇到的困难,帮助做好非公党建等相关工作。

(三)服务“中心工作一线”工作职责

软环境办公室:认真学习软环境建设相关政策法规,发挥自身优势,做好软环境建设总结汇报,处理好涉软投诉举报,积极参与软环境工作调研,推进“简政放权要彻底、政务服务要阳光、降本减负要实效、政商关系要亲清”任务落实,切实优化我市的营商环境。

“只跑一次”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:完成只跑一次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交办工作;负责沟通协调指导各工作组推进工作,收集汇总相关信息资料;按照全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安排,做好各阶段统筹和调度,建设一体化网上办公平台。

(四)服务“维稳一线”工作职责

熟悉和掌握信访部门工作流程和规定,协助做好信访接待、登记、受理、分流、协调、化解及跟踪督办等工作。

(五)服务“基层一线”工作职责

紧紧依靠乡镇、社区党组织,协助抓好党建工作,高质量完成上级党委部署的工作任务;认真开展调查研究,主动服务群众,推动乡镇、社区工作全面开展。

    五、有关要求

  一、要切实提高对选派工作的重视程度。选派干部服务“五个一线”是丰富干部阅历,提升工作能力,服务全市创新转型发展的重要举措。各派出单位(部门)、各服务单位要提高认识,把选派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落实到位,确保选派工作取得实效。

  二、要积极为选派干部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。服务单位要根据选派干部素质特点,尽快明确选派干部工作职责,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岗前培训,安排其直接参与或独立承担具体工作任务。派出单位(部门)要确保选派干部在原单位身份、职务、工资及其他待遇不变。到企业服务的选派干部要严格遵守中组部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(任职)问题的意见》(中组发〔2013〕18号),不得在企业领取薪金、奖金等报酬。派出单位(部门)要加强与服务单位的沟通联系,注意跟踪了解选派干部各方面表现,及时做好思想政治工作,帮助解决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突出困难。

 三、要加强选派干部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。干部选派期间的教育管理由服务单位和派出单位(部门)共同负责,以服务单位为主。市委组织部重点加强对选派工作的宏观指导与督促检查,每半年组织一次集中考核,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、随机抽查,全面了解掌握选派(挂职)干部履职尽责情况。建立和完善“干部自我评价+服务单位评价+组织部门评价+群众评价”四位一体考核体系,根据全年考核结果,统筹考量,综合评定,按照选派干部总数20%比例评选出优秀选派干部,评为优秀的视同派出单位(部门)的年度考核优秀,不占派出单位(部门)优秀指标,由派出单位(部门)按奖励标准给予奖励。对选派期间表现优秀、实绩突出、符合条件的选派(挂职)干部,优先提拔使用。

      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中共辽源市委组织部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8年4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