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.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支部党员大会会议记录

入党申请人能否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,不能由党委或党支部的个别负责人指定。确定入党积极分子,一般有以下程序:

(1)一般情况下,入党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六个月以上、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,才可被推荐和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。

(2)采取党员推荐、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,从入党申请人中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人选。

(3)党支部认真听取有关方面意见。

(4)支部委员会(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)充分讨论,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。

(5)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有关情况报上级党委备案。

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公示结束后,支委会可根据研究及公示结果,组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事宜。会前提前做好民主测评票,确定监票人、计票人、唱票人、会议记录人等工作人员。

可根据宣布党员推荐(群团组织推优)人选、支委会汇报情况、公示结果、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、民主测评、确定培养联系人等环节,最终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人选。会议记录人员要做好相关程序及党员重点表态发言的情况记录,最后由支部书记宣布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。